


发布时间:2005-05-05 20:45:08 | 作者: | 文章来源: | 点击数:
一、制定并实施工作计划,编制和修订《心理健康教学大纲》,
制定教学计划,拟定教学实施方案并上报院分管领导。
二、负责组织实施教学计划中应承担的全部教学任务,如备课、授课、批阅作业、命题、阅卷等全部常规工作,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。
三、组织开展教研活动,制定课程教学规范,组织集体备课,研究学生与教材、学法与教法,不断提高教学水平。
四、组织本教研室教研与科研课题的探讨与实施。
五、定期进行学生心理健康测查,建立学生心理档案。对于存在问题的学生追踪测查、个案分析。
六、开展多样化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,宣传心理卫生和心理咨询知识,塑造学生健康心态。
七、负责心理咨询室建设,排定值班表及日常接待工作。
八、负责教研室的教学业务档案、教师进修培训档案、教研室工作记录、学期工作总结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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